一、未履行按期交納保險費的義務
一般來說,投保人在繳納了第一期保費之后,保險合同便開始生效了。保險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應該按期繳納保險費。如果沒有按期上交,也可以再寬限期內上交。但是如果超過寬限期投保人依然沒有上繳保費而又無保費自動墊交的,則保險合同中止。在保險合同中止的期限內,如果被保人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二、沒有如實告知相關情況
許多壽險拒賠的案例都是由于被保人沒有如實告知自身情況而導致的。壽險作為一種誠信合同,如果被保人在投保前不如實告知自身情況的,那么出現后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三、保險事故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之內。
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保險自然不能獲得賠償,所以在購買保險的時候要看清楚保險責任條款。
四、保險事故屬于除外責任的,除外責任詳見條款。
五、所簽壽險合同為無效合同
保險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已訂立卻不發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合同,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視為無效合同,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六、保險事故發生在免責期
保險合同中,會清楚注明保單生效后,保險公司有一段“責任免除”時間,叫“免責期”。在此期間出險免賠,如一般的長期壽險免責期是180天。
七、缺少必要的索賠單證、材料。
八、超過了索賠時效。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二年有效索賠時間的;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超過五年有效索賠時間的,保險公司都將作拒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