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中國銀保監會的政策支持下,廣東銀保監局將自貿區簡政放權政策復制推廣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8市(不含深圳,下同),并配套印發《關于簡化粵港澳大灣區銀行保險相關機構和高管準入方式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自此,粵港澳大灣區內地8市銀行支行和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及其高管的主要準入事項全面取消事前審批,實行事后報告或備案制。
據了解,這是全國首個將省內自貿區銀行業保險業簡政放權政策全面復制推廣到省內主要區域的案例,是粵港澳大灣區在重要改革中先行先試的有益嘗試,將大幅簡化大灣區銀行業保險業機構和高管準入方式,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對粵港澳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建設具有積極意義。
近年來,在銀保監會支持下,廣東銀保監局按照“放權項目由少至多”“輻射范圍由點及面”的路徑,逐步推廣簡政放權政策,實現“三步跨越”:一是2015年,廣東自貿區南沙、橫琴片區銀行支行及以下分支機構的新設、變更、終止和高管準入由審批制改為報告制;保險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機構的高管準入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航運保險運營中心和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遷址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自貿區內其他保險機構和高管行政審批事項適用快速通道。二是2019年12月,自貿區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的設立、遷址和撤銷事項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三是2020年10月,大灣區內地8市銀行支行及以下機構的新設、更名、升格和終止,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的設立、遷址和撤銷,再保險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遷址等準入事項,以及相關高管準入事項均實行事后報告或備案制。自此,大灣區銀行保險基層主要機構及其高管的準入事項,已全面取消事前審批,實行事后報告或備案制。
本次將自貿區政策復制推廣至大灣區內地8市,將實現“三大轉變”:一是政策惠及面明顯擴大。政策適用地域范圍比原來擴大500多倍,政策惠及的銀行和保險機構占廣東銀保監局轄內機構數量的比重,由原先自貿區內的不足1%擴大至超過50%;涵蓋機構類型由6類擴大至12類,基本覆蓋轄內主要銀行保險機構類型。二是銀行保險機構運營靈活度增加。隨著新政策的實施,大灣區內銀行保險機構只需報告或備案相關事項,即可按自主計劃開展機構設立、高管任免等工作,便于銀行保險機構根據市場需求靈活調整經營策略,提升金融服務效率。三是政策執行便利度進一步提升。本次出臺的《實施細則》明示了相關事項的適用范圍和時限,明確了機構提交備案或報告材料的目錄和格式,確保政策要求公開透明,有助于吸引銀行保險機構根據自身戰略發展規劃在大灣區展業,不斷豐富金融供給,支持大灣區建設和發展。
粵港澳大灣區銀行業保險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一個縮影。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來,廣東銀保監局持續加大金融改革創新力度,取得良好成效:一是持續加大對外開放力度,爭取政策支持,在新的CEPA框架下將港澳保險代理公司在內地設立獨資保險代理公司所需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年限由10年降低至3年,不斷吸引具有特色、服務多元化的港澳銀行保險機構進入內地。二是不斷豐富多層次金融體系建設,支持上海保交所在大灣區設立全國首個航運保險要素交易平臺,并推動上海保交所與廣州市金融、衛健、醫保等部門對接,參與廣州市商業健康險交易平臺建設。此外,還支持廣東省農墾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和廣州港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相繼開業,并積極推進港澳保險服務中心、粵港澳大灣區國際商業銀行等建設,不斷豐富大灣區金融供給。三是深化金融融合創新,推動制定大灣區專屬重疾發生率表,成為我國首個區域性的重大疾病經驗發生率表;積極推動粵港澳三地保險機構合作提供跨境車險服務試點,實現“三地保單、一地購買”,并推進跨境理財通、跨境醫療保險等創新業務試點工作,為大灣區企業和居民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務。
下一步,廣東銀保監局將繼續按照銀保監會的工作部署,不斷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為大灣區建設提供高質量的金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