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某某重疾險產品將停售,把握停錄時機,搭上老版重疾險‘末班車’。”“新款重疾險剔除甲狀腺癌,用幾千撬動十幾萬杠桿一去不返,還等什么,抓緊上車!”如果你身邊朋友有一個是保險代理人,那么今年以來在微信朋友圈可以被刷了無數次的這類“停售”信息。
近日,新聞透露《重疾險新定義終審方案過會,正在走銀保監內部流程》,一份《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終審稿)》10月27日在業內傳開,重疾定義新規真的進入實施倒計時了。新舊保單該怎么如何取舍,消費者要換掉原有的保單嘛?
重疾類型擴展成28種
與2007版大的區別是,新版重疾險重疾類型由25種擴展成了28種,新增三類重癥,即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部分重疾降級為輕癥,同時新增三類發病率高的輕癥,即輕度惡性腫瘤、較輕急性心肌梗死、輕度腦中風后遺癥;輕癥累計保額不應高于重疾險的30%。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終審版》的適用范圍是針對18歲以上的成人,在其他輕癥的范圍上,“保險公司也可以為了提升產品競爭力,進行自行設計,比如有些輕癥可以定義為特定疾病,加入保障范圍中去。”業內人士表示,修訂大的變化是更加規范,把產生爭議的部分用明確的文字進行了精確的定義。
新舊產品選取因人而定
對于消費者來說,新定義出臺后,是否該換掉原有的保單呢?
業內人士建議,新舊產品的選取要根據投保人自身需求而定,不建議消費者盲目進行置換。如《終審稿》較為突出的一點是關于甲狀腺癌的變化,按照現行老版規定,所有的甲狀腺癌只要達到了系統的標準化,都是按照重疾的100%比例進行賠付。《終審稿》而是選擇了將其分級賠付,如TNM分期I期以上甲狀腺癌,按重疾賠付;TNM分期I期甲狀腺癌,按輕癥賠付30%。同時,還規定每種輕度疾病累計保險金額分別不應高于所包含的相應重度疾病累計保險金額的30%。
“這樣一比較,老定義的產品在甲狀腺癌的賠付上的確更有優勢。”該業內人實建議,如果消費者比較看重輕癥的賠付比例和甲狀腺癌的保障,尤其是甲狀腺癌賠付率高達20%~30%的年輕女性群體,可考慮抓緊投保老版重疾險。
另外,《終審版》的適用范圍是針對18歲以上的成人,而對于舊產品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購買,關鍵是看保險公司是不是還對外銷售。業內人士建議,如果消費者保險配置不夠,可以再買一些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