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將迎來十年來大變化。
年內相繼在保險業內和社會開展征求意見后,5日,中保協、中國醫師協會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2020年修訂版)》,新規范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展,賠付條件更為合理。
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
引人關注的是,新規范修訂優化分類,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后遺癥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并且該三種輕度疾病保險金額比例上限確定為30%。
“30%的比例基本上能夠覆蓋輕癥治愈,可以說是‘把錢用在刀刃上’。”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解讀稱。
此外,新規范增加病種數量,適度擴展保障范圍,基于重大疾病評估模型,量化評估重大程度,并結合疾病定義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將原有25種重疾定義完善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并適度擴展保障范圍。具體來說,在原有重疾定義范圍的基礎上,新規范新增了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3種重度疾病。
疾病賠付條件更合理
新規范還擴展疾病定義范圍,優化定義內涵,根據新醫學進展,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等8種疾病的保障范圍,完善優化了嚴重慢性腎衰竭等7種疾病定義。
對消費者來說,在賠付方面,新規范放寬了部分定義條目賠付條件,如對“心臟瓣膜手術”取消了原定義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代之以“實施了切開心臟”,切實提升了消費者的保障權益。
甲狀腺癌將歸為輕癥范圍
關于甲狀腺癌的調整在此次2020版重疾定義規范修訂中受到極大關注。此次修訂將惡性腫瘤區分成輕度、重度兩類,將原屬于惡性腫瘤的TNM分期為Ⅰ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劃歸為惡性腫瘤——輕度,即將其歸于輕癥。
甲狀腺癌發病率相對較高,是過去重疾險理賠的一大主要原因,也一定程度上讓重疾險價格難以降低下來。此次修訂后,新的重疾中沒有剔除甲狀腺癌,而是將它根據疾病嚴重程度,歸為輕度重疾,并按照輕度重疾進行賠付,也即賠付上限為保額的30%。
這意味著,以后新的重疾險仍然包括甲狀腺癌的保障責任,只不過消費者一旦確診甲狀腺癌后,獲賠金額會是保額的30%。同時,對消費者來說的一大好處是保單還會繼續有效,為其他重疾提供保障。
原位癌仍不納入標準重疾
另一受關注的疾病是原位癌,此次新規范仍未將其納入重疾范圍。保險業協會表示,首先,在舊規范中,惡性腫瘤并不包含原位癌。
此次修訂為進一步規范惡性腫瘤的概念和范圍,在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的基礎上,引入了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疾病分類腫瘤學專輯》第三版(ICD-O-3)的腫瘤形態學標準,使定義更加準確規范。而原位癌不屬于ICD-O-3腫瘤形態學標準中規定的惡性腫瘤,同時我們也深入研究并參考了英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的經驗(均對原位癌作了除外),因此此次修訂暫不納入原位癌。
但是,各保險公司可在新規范規定病種的基礎上,在重大疾病保險產品中增加原位癌保障責任,以滿足消費者多元化的保險保障需求。
主流重疾險價格將略降
新規范施行后,重疾險價格高了還是低了?中國精算師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重疾定義修訂并不能與重疾產品的費率簡單地關聯起來,影響重疾險產品價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保障責任、利率、費用率、重疾發生率等。
從價格上看,對于主流重疾險產品,如果在相同保障責任的前提條件下,重疾險產品價格會略有下降,對于定期重疾險產品,部分年齡段的價格會有明顯下降。總體上看,重疾表修訂使重疾險產品價格更加科學合理。
大灣區居民有了自己的重疾表
此次重疾表修訂工作,還首次編制形成了2020版定義規范下的粵港澳大灣區病種合計經驗發生率專屬參考表,這一“大灣區重疾表”將對粵港澳大灣區創新開發專屬產品具有重要作用。
中國精算師協會介紹,此次修訂大灣區數據量充足,滿足單獨編表的信度要求。同時,大灣區重疾險產品的經驗發生率與全國重疾經驗發生率確實存在一定差異,因此能夠單獨編制成表。編制大灣區重疾表,有利于大灣區保險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大灣區專屬保險產品的創新。
銀保監會要求,即日起在廣東銀保監局或深圳銀保監局進行備案或審批的粵港澳大灣區專屬產品,承保病種至少包含2020版定義中的惡性腫瘤——重度、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和嚴重慢性腎衰竭。
過渡期持續至明年1月31日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副主任賈飆表示,銀保監會將從監管角度對執行新的《規范》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明確新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應當符合新規范各項要求。
二是明確過渡期為發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確保重大疾病保險新老規范平穩切換。過渡期結束后各公司不得繼續銷售基于舊規范開發的重大疾病保險產品。
三是要求各公司加強銷售管理,嚴禁借新老規范切換進行銷售誤導,嚴禁炒作停售。“一旦發現炒作停售情況,將給予‘嚴罰重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