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起,根據存款保險實施工作安排,全國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統一使用存款保險標識。天津市范圍內參加存款保險的70家銀行機構3000余個營業網點同步啟用。
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通過立法的方式,對公眾的存款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我國《存款保險條例》由國務院于2015年頒布,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為了便于公眾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在網站公布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名單,并定期更新。
使用存款保險標識是實施存款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存款保險標識有助于儲戶更加方便地識別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法律保障,有利于更好地保護存款人和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升公眾對存款保險制度的認知。
存款保險標識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設計,構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險形象圖案、“存款保險”中英文文字、“本機構吸收的本外幣存款依照《存款保險條例》受到保護”文字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使用”文字。需要注意的是,存款保險標識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存款保險標識構成要素進行單獨使用或者對構成要素進行其他組合后使用。